2)第93章 第九十三章_[综英美]小丑竟是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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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行漂亮的英文:我也很想你(imissedyou,too)。

  ……净给这种肉麻的东西,明明没有定情就连戒指都送来了。不过……算了。反正这只是迟早的事。

  杰克沉默地凝视着那枚戒指,过了好一会人,才挫败般的叹了口气,像是承认自己输给了谁似的,将玫瑰金色的戒指,珍重地戴在了自己的左手中指上。

  虽然说他们已经接吻了,但是没做太过界的事,直接把戒指套无名指上以示结婚,跨度未免太大。总之……还是要慢慢来。

  杰克做完这个,长出了一口气,卷着被子又躺了回去。病房内只有阳光和微风,窗外,天幕像一匹柔软的白丝绸,从日出背后渐渐亮起,边缘缀着几缕蕾丝般的流云。没有哈莉,没有蝙蝠侠,仅有医疗仪器偶尔发出的滴滴声,他难得享受到了安静,像是一切都离他远去,他的心变成了被风拂过的旷野。

  英雄。

  杰克把这个词放在嘴里缓慢咀嚼,像是要把它剥皮拆骨似的。尽管他看过很多英雄漫画,也听过不少英雄故事,但是小丑说他想要当英雄,他还没有明白其中的含义。为什么他会这么

  说?他是什么意思?杰克细细品味着小丑说那句话时的语气,不像是讥讽,不像是嘲笑,但也不像敬佩。最后他发现,那好像是一种怜悯。他真心实意地觉得英雄们可怜,他永远和蝙蝠侠站在两栋楼的楼顶上,隔着一道手电筒光就能穿过的缝隙相望,互相觉得彼此无药可救。

  不过,当英雄?想什么呢。

  半夜穿着色彩鲜艳的奇怪衣服,像蜘蛛侠一样在高楼大厦间飞来飞去,调查走/私毒/品的黑帮和贪污漏税的污吏,面对手持重火力的混混和瘾君子,他们永远不会对杰克留情,杰克还要时刻控制着自己不能杀了他们。几年来平均睡眠时间只有三小时,每夜为了哥谭劳心劳力,日日夜夜跟人搏斗到手臂的骨头都磨损了,要面对的敌人个个智力奇高且丧心病狂,他们奇装异服画着口红涂着□□,拿我的朋友家人或城市里随便什么人开涮,只要稍稍一次失误人质就会送命。而最糟糕的是,为了哥谭付出了这么多,白天还要被人戳脊梁骨,被骂作花花公子和拜父母家产的富二代……

  杰克觉得要是他来当蝙蝠侠,故事估计就很简单了,只有几句话:我成为了蝙蝠侠,今天,我在化工厂遇见了通缉犯红头罩,我把他杀了,警察以谋杀罪把我逮捕,还觉得我是个穿紧身衣的变/态,蝙蝠侠的身份被公开了,我让韦恩夫妇蒙羞,再也没有蝙蝠侠了。《蝙蝠侠》完结。

  所以说干嘛要当英雄?杰克很敬佩那些高尚的人,但他绝对不想干这种吃力不讨好的活,他还是当个随心所欲的恶人比较合适。无聊了就从阿卡姆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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