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五十六章 鸣天下(五)_北宋士大夫的非人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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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人没做过相互倾轧的事。包括范仲淹在内,都做过!

  于是态度转变,开始同情了。

  这一转变,王博文很悲催,因为曹汭一案又传来新的说法,他家中有一个婢女长得很美艳,妻子吃醋,两相争宠闹得不可开交,曹汭只好将婢女出嫁。可他又难以割舍,隔三差五往婢女家跑,婢女的老公很愤怒,有一次曹汭又来纠缠,她老公看到曹汭穿着黄色的袍子,便故意拜倒于地,山呼万岁,引来街坊邻居一起过来观看。事情也飞快传到了京城,一系列后果产生。

  若是那样的话,曹汭只能定为一个嚣张罪,而不能以谋反罪活煮。

  于是许多大臣认为王博文是媚臣。

  这件案子若处理不当,有可能自己会成为第二个王钦若,无论为朝廷做了多少贡献,都会被清流之辈打得永世不能翻身。

  郑朗问道:“能不能让牛马去弹琴?”

  问得很古怪,但王博文却正色答道:“不能。”

  “府尹,你也有孙子了吧?”

  “有。”

  “那能不能让他在一岁时不尿床?”

  “不能。”

  “能不能让他在十岁时写出《腾王阁序》那样的华章?”

  “不能。”

  “那么小子十岁时虽做了一些荒诞不经的事,后来也改正了,是不是可以原谅?周处年近三十,才改邪归正,姚元崇也二十多岁时才发奋读书。孔夫子同样也是十五岁才认真学习。府尹大人,你是不是要责问一下,孔夫子十五岁之前干嘛去了?”

  这句话是出自孔子的《论语》,吾十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知天命。我十五岁才开始学习,三十岁才自立,四十岁才能明白许多事情不被迷惑,五十岁才知道万事自有天命。

  试问,你敢反驳孔子吗?

  又说道:“府尹身为开封府知府,小子改恶向善,非是美事,也不是丑事,仰恶扬善乃是君子的美德,难道府尹没有听说过吗?为何将小子年幼无知的事翻出来,嘲笑小子?”

  王博文呵呵一笑道:“说得好。郑家郎,我问你,为什么要替范校理送行?”

  你不用仅答复我一句,什么正气道德哪,总要来句实的,我才好交待。

  “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己,不亦远乎?遇到了这样的士,小子仅去为他奏琴一曲,有何不可?”

  这是曾子说的话,士不可以不心胸宽阔,意志坚定,因为身负重任路途遥远,他把实现仁德作为自己义军,不是很重吗?要为之奋斗终生,到死才休,不是很遥远吗?范仲淹这种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是不是“士”的精神?凭这精神,我前去相送有何不可?

  又用圣人的话反驳,王博文哭笑不得,最后道:“我听过你的事,说秋后展翅,冬天已至,虽来得晚,但自今天起,你会鸣天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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