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四、跛足狼王_悠悠南北朝·三国归隋的统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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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侯景字万景,小字狗子,羯人,与尔朱荣同族,出自怀朔镇,与高欢是老乡。他身材矮小,上长下短,相貌不扬,额宽颧高,面红发疏,喜欢低头环顾,声音喑沉嘶哑,相术师称之为“豺狼之声”,并说:“此故能食人,亦当为人所食。”这些虽是典型的附会之谈,但从“低头环顾,声音喑哑”的特征来看,小个子侯景的性格中肯定含有某种狼的成分。而且,侯景天生右腿短一截,是个跛足,人们常说瘸腿的狼是狼王,最具号召力,也最需提防。称侯景“跛足狼王”,真是恰如其分。

  侯景长相让人不敢恭维,骑马射箭也不是强项,却颇有谋略。六镇之乱,他归附尔朱荣的旗下,比高欢要早。尔朱荣赏识侯景,让他做先锋攻打葛荣,一战而成名,封为濮阳郡公。高欢取代了尔朱家的势力,侯景眼见尔朱兆不成器,才率部投了高欢。

  投尔朱荣的时候,侯景只是个新人,他对尔朱荣是仰视的,而高欢跟他同在尔朱荣手下,年轻时两人又交往过,彼此知根知底,他不可能用看待尔朱荣的眼光去看待高欢。另外,侯景为尔朱荣效力,更多地是出于民族认同的感情,对高欢也没有那样的感情。尽管如此,高欢的个人魅力和才能,还是令侯景不得不折服。不过侯景只佩服高欢一人而已,他曾私下里对司马子如说:“王在,吾不敢有异;王无,吾不能与鲜卑小儿共事!”“鲜卑小儿”,是对高欢世子高澄的蔑称。司马子如吓得急忙捂他的嘴。

  侯景的心思,高欢自然心中有数,可“千军易得,一将难求”,有侯景在,高欢相当于多长了一条强劲的臂膀。所以高欢对侯景始终委以重任,任命他为南道行台,拥众十万,专制河南。

  高欢病危,高澄故意用高欢的名义给侯景修书一封,召他回晋阳。

  侯景曾与高欢打过招呼:“我握兵一方,容易被小人欺诈。高王的书信,请在背面加个小点。”记号是他俩的私下约定,没有第三人知道。侯景收到高澄的信,见背面没点,心知不是高欢的命令,拒绝去晋阳。

  史家认为这是高欢的一大疏忽,未免天真了。高欢一世奸雄,会为了守信用就把自己的江山置于危险的境地么?高澄也不白痴,他若要伪造书信,会不想方设法弄到记号么?

  事实上,高欢已经觉察到了侯景谋反的苗头。玉壁之战,他命侯景从南路进攻西魏,侯景在边境线上屯兵近两个月,等到高欢兵败,立即撤回河阳。因此,高欢和高澄根本不需要操心记号,真信假信,有点没点,都只表明一种姿态:你侯景若来,就可不损一兵一卒解决问题;若是不来,也能有光明正大的借口讨伐你。高家父子的默契,可以从高欢交代的后事得以证明。

  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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