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341章 红骑士_我的老婆亚瑟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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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锋却连一个水泡都没升起来,骑士团的冲锋并不需要如同步兵一般紧缩在一起,相反的是为了保持马距,不被身边落马或者摔倒的战友绊倒,就算身后也保持着一个马距的长度,这是为了前面如果有人摔倒的话那么后面的人能够及时的跨越过去或者转换方向,不至于踩着前面战友的缘故。

  事实上以卡美洛骑士的马术和战马数字来说,全部都含有一丝魔马血统的战马无论是爆发力,持久力还是负重力都有很出色的表现,这也是为什么卡美洛胆敢大规模的装备重骑兵的原因。

  这群日行200公里的战马如果仅仅是普通的匀速运动的话,载着负重300公斤左右的骑士加铠甲跑那么一天是不成问题的。

  短途冲锋更是强中之强,面对如同坦克一般,浑身上下马铠,骑士铠,战马重量和骑士重量加起来整整2吨的古代坦克。

  这些步兵就如同羔羊一般在铁骑的冲锋下瑟瑟的发抖,可怜而可悲。

  这就是战争。

  分散的很开的骑士们层次多达二十多排,除了箭头一般的贞德和身后的五十骑之外,剩余的骑士都是松散的但是有高效率的菱形阵冲入了步兵们的阵营中。

  肉泥被镶了马蹄铁的马蹄踩得一塌糊涂,就算立刻被刺入胸口或者额头,但是之后对方吧长枪收回去之后也会立刻被卷入后面骑士们的马蹄之中去。

  这是一个无穷无尽的死循环。

  肉体凡胎又怎么能抵挡钢铁长城的冲击呢?

  不用回头看去克里斯克就已经明白身后三百米的地方就已经是一片血肉模糊的修罗场了。

  “杀!”贞德的长剑虽然轻巧,但却十分锐利,自从凯拉尔将“马鞍”这种东西制造出来了之后骑士们就异常的喜欢在马背上玩出诸多的花样来。

  贞德没有长矛,但是侧倾着身体的她在面对敌人的时候只需要剑刃稍微一抖,就是大片的剑芒挥洒出去,140厘米加上她手臂的长度范围内的所有敌人都无法逃脱,她虽然个子矮小,而战马又十分之高大魁梧,她必须低着身体才能够砍到一米七左右的步兵,但她的一片一片砍的效率也是十分之高的。

  面对这种混战最需要的就是气势和坚强两种东西而已。

  这两种东西一旦哪一方输了,那么很显然就是一场大溃逃。

  现在就是这种情景,五千多人,不可能一下杀光的,剩余崩溃了的人如同几千头被惊吓的猪一般漫山遍野的逃窜,无法结阵自保,克里斯克知道,这五千人完了!

  但是他还没完!

  “我们回去!”他一拉缰绳,调转马头大声的说道:“城堡里还有三千兵力,我们能守住塔拉戈纳!!”

  他英气盎然的叫道,这次出来打猎,精兵当然只有这五百人骑士,而真正的精锐,是那镇守城堡的3000人,那是正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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