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古代母子乱伦是合情合理合法的_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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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己的儿子结婚;当凯撒杀死她的儿子后,她又勾引凯撒……这些,都是为了政治上的需要。

  刘达富:是的。而南美的印加帝国王室的血亲婚姻,则是因为他们陷入了“宗教情结”中。他们自称是“太阳神”的后代,为了维持王室血统的纯度,只能和“月亮神”的后代——也就是自己的母亲结婚。

  徐元寿:不光是王室,民间也是如此。在古代,曾广泛的流行于世界各地。古代爱尔兰塞尔特人可以公开和母亲、姊妹、女儿并毫无禁忌;刚果有一个部族认为和姊妹是,但和母亲则非;而某些阿拉伯部落的女儿出嫁前必須由父亲先行;执行种姓阶级的印度,人际交往圈很小,也很容易产生。有句印度的古俗语说,女孩到十五岁还是处女,是因为她跑得比兄弟快。

  刘达富:不光是西方,东方也是如此,的史书上就有很多母子的例子。如曾经被父亲强**的女天皇和娶母亲为妻的男天皇;甚至还有皇太子和母后因无法成为夫妻而双双殉情的记载;到了现代,在《古事记天皇家事》中,还残留着“上通”和“下通”的记载。“上通”是指天皇和母亲相通,“下通”是指天皇和女儿相通。

  徐元寿:不光是国外,中国自古也是如此。史书记载,匈奴把女人作为家族的财物。父亲死后,包括自己的亲生母亲,父亲所有的女人都由长子迎娶为妻。例如:做可汗的匈奴丈夫死后,王昭君就把自己嫁给了继位可汗的亲生儿子;同样遭遇的,还有蔡文姬。

  刘达富:不光是少数民族,汉族也是如此。西汉的文帝、景帝两朝,诸侯国刘姓诸王和乳母、女儿、姊妹者皆有之,仔细翻阅《汉书》就可找出相关的历史记载;北齐创始者高欢的儿子高润,十七八岁时还和母亲郑太妃同床,因此有杂论之音见于《北史》;南朝的宋孝武帝刘骏和母亲路太后产子之事见于《南史》,后来的中国写史者甚至都不敢提及此事。刘骏和母亲所生的儿子——宋前废帝刘子业和姐姐山阴公主刘楚玉的事件,使得刘宋不折不扣的成为了的王朝;而之最当属南宋北邻的金国皇帝完颜亮,什么母亲、婶娘、母姨和舅妈……统统的占有,连堂表姊妹、甥女、侄女数十人都不放过;就是中国最贤明的清康熙帝也曾封过婶娘为妃子。因此,“在家从父,出嫁从夫,”以及“长兄为父,长子为夫”,是中国宋明之前,封建社会里婚配的真实写照。

  徐元寿:血亲杂交之风,在近代还有一些残余影响。例如波斯就常有父女结婚、母子结婚的;吉普赛人也有这样的风俗。种族隔离时代的南非,白人社会异常。什么母子、父女、兄妹……各种报道接连不断,甚至还有杀父奸母的案例。即使到了现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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