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千一百一十七章 恩奇都的疯狂_试图慎重的DND冒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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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不到1秒的时间,金闪闪已经一只手撑住了地面,“居然胆敢让本王,胆敢让本王跪地了?”此时的金闪闪可以说不是怒火冲天来形容了,都快要疯了。

  可以说,这时候的他,已经快要认真起来了。

  嗯,已经快要认真起来了,虽然说更多却是,因为过于愤怒,所以反而是忘记某些东西了,有或者是以为没用之类的情况。

  总之就是,“刺穿吧,极刑王。”

  再次还是让人没有想到的情况再次出现了,虽然说是第一个“号令”起来,但是因为“计划”,所以基本上都尽可能地削弱自己的存在感,从而导致。

  现在的场上基本上都在打生打死,然后就只有他,还有。。。。。林云他们几乎没有什么动作。

  不可否认的是,弗拉德三世不能说是明君,但是只要是被他抓住了机会,那么他就不会吝啬手段,现在从某角度来说,金闪闪的存在,就相当于当初的罗马尼亚的敌人一样的感觉。

  毕竟金闪闪这家伙一口一个杂修,实在是让人恼火。

  尤其是作为王。

  毕竟不是所有的王都能够和骑士标杆的亚瑟王,以及豪迈派的亚历山大作为比较。

  甚至应该说,在第五次圣杯战争之中。

  金闪闪就被群殴了。

  问题在于群殴不过。。。。。。

  从某角度来说,金闪闪能够引起这么多人,尤其是其中这么多的不吝啬手段的家伙,最重要的是,足够强大,这才是最鬼畜的。

  他们都事先没有经过多少的交流,完全就是顺手地落井下石而已。

  只能说,金闪闪的嘴巴太臭了。

  而且,因为“时间”不够,然后一次战争之中的“人数”有限,想要赚齐这么多丧心病狂的人,实在是有些困难。

  毕竟从者之中,大部分都是有骑士精神的家伙,然后就是正义之士,至于御主,大部分都是将从者当成使魔,然后不懂得好好经营,各种浪的家伙。

  大量的红色的尖刺,或者说是“桩”从吉尔加美什的周围,向着吉尔伽美什就刺穿了过去。

  因为这里并不是罗马尼亚。

  所以,他所能够操纵的桩有限,并且穿刺的概念不够强,没办法直接从充满神性的吉尔加美什的身体里面刺穿出来。

  虽然说,事实上,因为之前李书文的霸王肘,已经将金闪闪的内脏基本上87%被轰碎了,因为他身上的黄金甲已经被盛大的忿怒削弱了大部分的“物理”效果。

  也因为这样,所以金闪闪面对李书文,就跟不穿衣服并没有差距多少。

  所以,现在的金闪闪可以说,要不是因为自身是英灵,要不然的话,就算是非人类,他早就已经死了。

  面对着这么多的尖刺,就算是金闪闪也没办法反应过来,然后很显然,以金闪闪的骄傲,他自然不会想到,让远坂凛使用令咒,然后将金闪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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