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一百六十四章_古典音乐之王[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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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尔斯先生调侃道:“既然这样,小七你干脆不走了怎么样?”

  戚暮:“……”

  “噗,开个玩笑,你要是敢放弃维爱副首席的机会回乐团,我可是会和尼亚、娜丽他们一起,操起扫帚把你打出门的!”

  脑子里一下子浮现起乐团几十号人通通拿着扫帚,将他堵在帕雷森剧院门口的模样,戚暮不由轻笑出声,连连求饶。

  这是一个可爱的乐团,这里的人也纯朴美好的让戚暮一生难忘。

  很多年后当帕雷森剧院已经换了首席指挥以及很多成员之后,戚暮也和闵琛一起来到过这里,听了一场《费加罗的婚礼》。

  虽然已经物是人非,但是音乐却依旧往常一般的细腻温柔,戚暮感慨地对闵琛说道:“帕雷森的进步,已经越来越明显,也是在这里,让我真正地深刻接触到了歌剧。我想,帕雷森这个名字,很快就会享誉全球,一定。”

  ……

  在接下来的五天准备时间里,戚暮非常刻苦认真地专门训练了几首曲子。

  华尔斯指挥说多伦萨大师的喜好很广泛,似乎并没有什么特别偏好的音乐家和乐曲,因此他无法给戚暮更多的练习建议。但是戚暮却知道,这位和温和慈善的脾性不同,多伦萨大师最喜欢的是贝多芬。

  上辈子与这位大师虽然只是短暂的相处了几个月,但是就像罗遇森六年了都不明白埃弗拉先生喜欢巴赫一样,有的人足够细心,有的人就足够粗心。

  戚暮发现多伦萨先生在休息的时候虽然会放着不同的唱片,但是在他所有的收藏唱片里,只有贝多芬是完完整整地拥有全集的。

  而且,有次乐团休息的时候,驻团钢琴师随意地弹了一首《献给爱丽丝》,戚暮好奇地询问多伦萨先生对这首曲子的评价,却见后者轻轻摇头,笑道:“贝多芬还是更适合刚毅猛烈的曲子,即使是这样一首《献给爱丽丝》,也掩藏不住他顽固执拗的性格。陆,就我个人而言,我并不喜欢这首曲子。”

  你说,谁能想到好脾气的多伦萨大师,偏偏喜欢坏脾气的乐圣贝多芬?

  不过,当第一天戚暮在琴房里练习着贝多芬的几首小提琴协奏曲的时候,他还没练习半天,便收到了四个人的电话。

  自家老师是傲娇别扭地说:“哼,小七,在练琴吗?……老师可没听你练习过贝多芬的曲子,最近多练习练习知道吗?……啊,什么意图?没什么意图啊,就是让你多练习练习?……什么?多伦萨喜欢贝多芬?胡说!我是哪种给学生开后门……咳咳,不不不,我的学生需要走后门吗!!!”

  兰斯大师则是语气温和道:“小七,虽然多伦萨内心里非常希望直接招募你为副首席,但是你也得认真地对待这次招募会,如果你表现得不够好,多伦萨会直接放弃你的。对了,你对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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