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三百二十九、道是无晴却有晴_特殊事件专案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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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是猴爷买来做实验的,就这件事他可被那些跟流苏学化妆的小姑娘怨恨着呢,谁谁谁看着他都跟有仇似的。就连流苏都对这残忍行径颇有微词,但后来听说一只兔子能救好多人的命,再加上晚上的兔子肉很好吃,所以她也就再没有提过这事。

  不管这帮小年轻的折腾,猴爷又开始了每日日常闲逛。中午出了那事,下午的海选他也懒得去看了,也没啥好看的。所以他就又开启了混吃等死模式,而今天的混吃等死格外清爽,端木忙着泡妞、李大人忙着泡妞、流苏在睡觉、青莲还处在震惊中无法挣脱,所以猴爷可以说是难得清闲如斯。

  一张躺椅,一壶上好的野山茶,配上几颗被他救活的孩子的爹送来的酸溜溜的梅子和杏仁干,他躺在秋后的树荫下享受的不行不行的。

  “果然还是混吃等死适合我。”猴爷伸了个懒腰,自言自语道:“这日子才舒坦。”

  “可惜没有了井水里刚捞起来的大西瓜。”

  一个声音从他侧后方出现,猴爷翻起眼睛瞄了一下,看到一个蒙着脸的家伙正坐在房檐上,这人浑身穿着黑衣,生怕大白天别人看不见他一样,腰上别这两把短刀,一副利落的打扮。

  因为蒙着脸,所以看不到他的长相,但从露出来的皮肤可以看出来,这家伙年纪不大,大概二十岁上下,比李大人大不了多少,如果非要猴爷给他一个评价,那只能是四个字——乳臭未干。

  “我刚说能清闲一下,你谁啊?”

  “我啊?”黑衣人腾空而起,前空翻专题一千二百八十度干净利落的单膝着地,动作潇洒不羁,一看就是野路子。

  “我呢,是个浪人。四处流浪,无名无姓。”

  猴爷翻了个身子,连搭理都懒得搭理,软趴趴的说道:“那你可以走了,老子要睡觉。”

  “有气魄,你是第一个在我面前还睡得着的人。今天我看见你的能耐了,就是想见识一下你这位新晋金穗的能耐。放心,我只比试,不夺穗。”

  猴爷瞄了他一眼,伸手一招,长剑即刻入手。黑衣人以为猴爷要动手,向后跳开两步,抽出腰刀就要应敌。

  但哪知道猴爷拿起剑之后,只是盘腿坐了起来,慢条斯理的从剑把子上把金灿灿的金穗给解了下来,拎在手里:“拿去,滚。”

  真的,从没有见过这样的金穗剑仙。因为这金穗不但代表着名誉地位,更是一种能力的象征,也是一位剑仙的尊严。

  这种尊严是不容侵犯的,多少人为了保穗而力战而死。但没想到猴爷却就这么轻轻松的把金穗送人……这是怎样的一种精神病?

  “要不要?不要我睡了,要是我睡了你再把我给弄醒了。”猴爷眼睛一翻,轻描淡写的说道:“我杀了你。”

  黑衣人紧紧盯着猴爷,然后一步步的横向移动,全神贯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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