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二百九十二章 浩天往事_赊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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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以为成了人家的救命恩人,就能随便摆臭脸!”

  我这个无奈啊,只得堆起笑脸:“得嘞,是我态度不好,晴姐大人大量,别跟小弟一般见识。”

  “哼!”

  “说起黑子兄弟……呃,应该叫他倪浩天吧,他也是个很可怜的孩子。”

  说起他,方晴的态度也变得严肃了很多,在她的讲述下,我才明白,黑子,也就是倪浩天为什么会在最后关头,做出那样的抉择。

  倪浩天来自吉林农村,老家在白城,一家兄弟三人,他是最小的一个。

  按理说,农村的传统习俗里,老儿子大孙子,往往都是最受家长疼爱的,即便家境不好,往往也会将仅有的资源都投入在他们身上。

  可倪浩天的父母却不是这样,不但并不宠纵他,反而对他格外刻薄,高中毕业,明明考上了不错的大学,父母却并不支持他继续读书,而是坚持让他报名参军。

  也不知是因为营养不良还是天生体弱,他是三兄弟里体格最瘦小的一个,第一次报名参军,选拔的时候居然被淘汰了下来,这越发让他不受重视,幸好次年不对扩招,他才勉强被录取。

  令人惊异的是,他一到部队就显露出了惊人的天赋,身材虽然瘦小,各项训练却屡屡名列第一,仅仅三个月的新兵训练期,居然就惊动了所在部队的团长,而后被破格选拔,进入侦察连参加特训。

  毫无意外的,他以十分优秀的成绩在特训中崭露头角,得到了上级的关注,竟一改成例,将其派到了任务极为繁重且危险的边境部队中历练。

  他所在的部队,扼守边境,不仅要防范敌特的侦查渗透,更肩负着打击偷渡、走私、贩毒、人口买卖等等跨境犯罪的重要使命,作为这个部队的一员,业务素质不仅要极好,更重要的是必须经受得住拉拢和贿赂,抵挡得了对手的糖衣炮弹的腐蚀。

  所以这支部队从上到下,绝大多数都是久经考验的老兵,像他这样入伍不就被扔过去的新兵蛋子,可以说是绝无仅有!

  以他所受的重视来看,如果他能经受住考验,肯定会顺利签士官,甚至被送去军校也说不准。

  可他偏偏就倒在了这里。

  据方文斌的调查,他因为经受不住走私集团的重金诱惑,趁着执勤之机,私自纵容走私团伙越境,被同时执勤的班长发现之后,甚至痛下杀手,把阻拦他的班长割了喉。

  自那之后他便跟随走私团伙消失在我方的视线之中,上边虽然十分重视,下决心要将他抓获之后绳之以法,可他却利用在部队里学到的侦查技术,屡次躲过了搜捕,很长一段时间内都不知所踪。

  我听到这里,忍不住抬手止住了方晴:“晴姐,你是记者,以你的判断,这件事正常吗?”

  方晴闻言沉默了,许久才轻叹一声:“单纯以我们搜集到的信息判断,整件事并没有太大的疑点,毕竟一个穷人家的孩子,突然面对金钱的考验,一时贪心,也是很有可能的……”

  我没吭声,等着她的下文。

  “不过,以我所见到的一切来判断,倪浩天,绝不是一个会轻易被利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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