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两百九十三章 回乡_我真不是魔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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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党关系是堪比同窗、同袍一样的铁关系。

  一个地方的人,更是一旦遇到,就自动抱团。

  很多过去的影视作品里,广南人就经常充当那种路见不平的豪侠角色。

  其剧情基本都是主角在海外被人欺负,然后路旁的一个五大三粗的大汉,一听主角的广南口音,立刻就拔出腰间挂着的左轮手枪杀了出来。

  以至于,人们一度形成了刻板印象。

  以为广南人都是那种骑着高头大马,腰间别着左轮手枪,在广袤的北周原野上行侠仗义的豪侠。

  但其实那是两百多年前的事情了。

  而在如今,马背上的豪侠,已经随着社会发展和技术进步,消失在了北周的原野上。

  但,广南人的乡党情节,依然浓厚。

  只要是一个地方的,什么事情都好商量。

  甚至,只要祖籍是一个地方的,也都好说。

  而农民这个身份,对灵平安来说,最重要的就是,他可以去果园和菜地里,自己去摘那些想吃的水果和蔬菜。

  而且价格很便宜!

  基本上,不到市价的三成。

  也就是他懒!

  勤快一点的话,天天都有蔬菜和水果吃!

  不止如此,每次有村里人来城中采购或者游玩。

  都会给他带一点村里的蔬菜、水果什么的。

  于是,抱着贝斯特,灵平安踏上了回家的路。

  这条路他很熟!

  十岁以前,父母每周都会带他回一次乡下祖屋。

  一则打扫祖屋,二则祭拜先人,三则采买些蔬菜与水果回来。

  只是,父母亡故后,灵平安就很少回来了。

  特别是大学毕业后,每年除了新年回去祭祖外,就是为了葡萄酒回来买葡萄。

  至于祖屋,他委托给了村里的一位远亲,请他帮忙照看和打扫。

  为此,每个月灵平安给他五百块的酬劳。

  抱着贝斯特,灵平安沿着公路一直向前,然后在一条桥梁前,转入左手的小道,进入乡村道路。

  爬过几个小丘陵后,一个在河湾旁的小村庄,就映入眼帘。

  七里铺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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