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八章 王领的佛罗里安_冰与火之血狼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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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城的大屠杀中活下来,在醉酒后的死亡边缘中活下来。而活下来更加残酷,无止境的疼痛,他希望诸神告诉他这么安排的原因。他闭上眼,他开始止不住回想,希望这些回忆能把他带入梦乡。

  他记得一具具烧焦的尸体从红堡中搬出来的样子,以及那个气味。他们活着的时候,每个身份都高贵,一个个御前首相,一个个国朝重臣,哪怕他远远看过一眼都会觉得荣幸,但他们烧焦后的样子却十分一致,连气味也一样。他搬过很多,这个工作如此耻辱,但少年的这些经历增加了他的见识。

  若是人烧得很焦,无论生前身高体重装饰都不会让死后的样子有所不同,但如果烧得只是半焦或有盔甲什么的容器,这就很可怕。他还记得为史塔克父子抬尸的情景。父亲的血肉在盔甲中烤熟,而钢铁在野火中保存得完好,上面的镂刻的冰原狼覆盖着焦灰,仿佛是送给国王的烤狼肉大餐,散发着令人尴尬的味道。他记得与同伴伊诺小心翼翼将尸体抬出时,对方的话,“不要乱动,看他烤得多完整焦脆嘞!”可搬运中不免碰撞,金属盔甲撕下了黏连的熟透的皮肤和肉,露出粉色的……那与焦脆就完全没有关联了。他记得同伴抱怨为什么抬的是父亲而不是儿子。他看到过儿子,儿子尸体完完整整,没有被烧,不必担心抬的时候身体散架,儿子也没有味道,只是死相比他父亲要恐怖一百倍。可怜的史塔克,他们一定不知道短短十几年,另一对史塔克父子如今也已身首两端了吧。这次他没有抬尸的机会,父亲的头颅早先一段时间还挂在红堡,儿子的头颅也被珍藏,偶尔被拿出为国王助兴,身体更是被缝上狼头在河间地的大道上向往来人士展示。

  唐托斯觉得,要是从两对史塔克父子所受的待遇来看,相比伊里斯,如今的小国王已足算仁慈,他年龄毕竟还小,在制造残忍和恐惧上欠缺经验,绝不高深莫测,充其量是随性而动,虽然往往也能令人侧目,比如,给他灌酒那次——但并不及疯王狠毒得幽深、准备万全且可让周边之人一起挨受痛苦,他就见过兰尼斯特的白袍为这痛苦紧捏剑柄装饰的宝石留下满手鲜血的样。

  他还记得兰尼斯特大军进入君临时烧杀抢掠的场景。那时他只是一个小小侍从,在守城人手不足的情况下,他被赶上城头射出一支支软乎乎的箭。他记得上司艾里沙索恩爵士在守城时对着他疯狂呼喊,用他能够想得到一切词骂他。若非经受艾里沙索恩爵士的痛骂,他今天一定无法安然对待身边的嘲讽,他想。那些口出恶言的人,诸神并不青睐。

  唐托斯觉得,艾里沙爵士是个坚韧的人,喜欢抽起嘴角微笑,但多数时候是个气急败坏的魔头。他仿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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