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三十二章 戴佛斯_冰与火之血狼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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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端过酒杯,继续道,“这已经是第十天了吧?”

  难道明天就会变成犯人么?戴佛斯心想。

  “是的。伯爵大人,至我登岛之日,到今天已经十天了。”他感觉已经过了一辈子。

  “哎,我记得,我还年轻的时候,有一天曾在外打猎,发现了一只受伤的苍鹰,它伤得很严重,于是我把它带了回来,还让人治好了它,它伤好之后,我突然想把它训练为猎鹰,可是啊,那只苍鹰虽然吃我的食物,但怎么也不肯屈服。我父亲告诉我,驯服鹰应该饿着它,吵着他,让它无法入睡,这样击溃它之后才能真正驯服。可我觉得,已经喂养了它很久,突然转变方法,即使它屈服了,最后也会恨我,说不定什么时候会把我的眼啄了去,于是索性在一天上午,大概就是这个时候——不过没有雨——我给它放掉了。”伯爵放下了酒杯,叹了口气,“它只是扇了扇翅膀,直接就飞走了,我以为它至少会在我头顶盘旋两圈之后再走的。”

  戴佛斯觉得自己能听懂这个故事。

  “大人,那只鹰心里一定感激您的照顾,”要是你不试图让它屈服的话,“但对于鹰来说,让它在您头顶盘旋没有意义,它不是乌鸦也不是鹦鹉那样喜欢咋舌的鸟,他们喜欢在朋友真正遇上困难的时候行动。”

  “哈哈哈!我虽然在岛上,却也不缺老鼠和野兔吃。”伯爵大笑道。

  “但鹰能为人警示遥远的危险。”戴佛斯说。

  “不错,戴佛斯爵士。鹰能够做到其他东西都做不到的事。不过我要说的不是鹰的事了。这十天里,发生了一些事。你想要的北境盟友或许不像我一开始认为的那么脆弱。”他说。

  这是他今天说这些话的原因么?“愿闻其详。”

  “美伊史塔克纠集她的手下,击破占据深林堡的海怪,俘虏了铁群岛大王巴隆葛雷乔伊的唯一女儿。”他咽下一口啤酒,“在此之前,她已经宰掉了巴隆大王最后的一个儿子。所以咯,巴隆大王若是像任何一个正常的父亲,应该会向狼女屈服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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