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十章 我的丈母娘_带个悟空混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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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奸,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是一种违背被害他人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

  我现在就是被强奸了。

  根据目前的情景推断,这一却完全符合强奸的定义。首先,老板年违背了我只想跟她做亲戚的意愿,然后又使用邪术让我失去反抗能力,强迫与我发生了性行为。

  虽然很不愿意,但是当她跨坐在我身上时,某件不知耻的玩意儿却很自然的硬了,而我的心情也随着复杂的感知而悦动起来。

  毫无疑问,**的愉悦和违背道德的快感是让人无法抵挡的,直到老板娘心满意足的离开我的身体时,我都处于一种极度亢奋的状态中。

  花门出来的人物,各个都是‘技艺’不凡,这点我在花叶身上就深深体会过。但比起老板娘,花叶就如一个青涩懵懂般的小姑娘般含蓄。

  今天,老板娘才真正的让我知道了什么叫做情爱。

  她的动作不激烈,也不让我感觉唐突,但在一扭一摆之间,顿生风情万种,甚至一个表情、一个手势,都能挑起我无限高涨的**。

  我们之间根本没有任何感情,我知道她之所以这样,不是因为很享受这个过程,而是潜移默化的一种**技巧,也可以说是武功,让我在舒爽之中撤去防备心理,好让她吸取元气。

  我早已不是吴下阿蒙,虽然身心俱爽,但我依旧极力控制着蛊神,让它帮忙收拢元气,以免被老板娘吸个鸟飞蛋打。可是蛊神似乎很惧怕她,当我们身体连接在一起时,蛊神就收起了枝桠,本体也隐藏到了无知名的角落,连我都找不到。

  看着蛊神这般动作,我不由的想起了那次在包子店跟老板娘动手的情形,当时我跟她同样用指风,但是我的指风威力比平时差了好几倍,而且有种很熟悉的感觉。现在想想,应该是蛊神早就认出了老板娘,不敢指挥元气与她动手。

  熟悉的感觉自然也来自蛊神,它是由李浩然传给李别情的,而老板娘与李浩然又在一起生活了几十年,怎么能不熟悉?

  没有了蛊神的支持,仅仅凭我自己的力量,还无法完美控制元气。当体内元气源源不断的被老板娘吸走时,我就肉痛起来。它们是我闷在海底好几个月,辛辛苦苦积攒起来的,却没想到这么轻而易举的就被老板娘‘吸’走了。

  虽然她带来了愉悦的快感,但是我自认为不值,而且亏大了。我不是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的那种人,用生命去换取享受的事情还做不出来。

  “你的修为很不错,快赶上当年的李浩然了。”老板娘在水潭中清洗着自己的身体,满意的说。

  幽山静潭,美人入浴,这种情景如果换个女主角,我肯定会认真的欣赏其中的美妙之处。但这时,我恶狠狠的望着水中双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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