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点吐了。
程云暗想着,不能吐,吐了就又要花一文钱买晚饭。
刘西胡同属于贫民区,住在这里只比在城外的人好那么一点,古代的贫民区,巷子的卫生条件可想而知。
稍微退几步,让味道没那么浓,至于为什么不离开,程云就是住在条胡同的,能去那?
站在胡同口,静静的等自己的鼻子被胡同里的味道同化,思绪又漂到十万八千里外。
七年多了,穿越过来七年多,别的穿越者七年时间能干什么?
一年成王,三年成帝,后宫无数,却还是处,摸摸手就怕红颜与青梅怀孕,多么纯洁的穿越仔。
而自己呢?只是为了活着,手上沾了多少鲜血,纯洁?善良,不存的。
嗯嗯,这还是有相同的地方,穿越这么久,程云都没敢往女人方面想。
一直在为吃饱努力。
这里是一个类似古代的王朝,国号大齐。
程云穿越到这时代,深刻的理解了朱门狗肉臭,路有冻死骨这话。
财富和话语权掌握在上层社会中。
城内阶级等级划分明显,内城夜夜笙歌,外城每天有饿死的尸体等人去清理,一顿饭抵得上城北的一家子十年不吃不喝的收入。
城外流匪无数,相比城内只是吃食的问题,城外的人活在水深火热中,每天战战兢兢祈祷别被流匪盯上。
刚穿越时,程云也是雄心万丈,怎么说也是大学毕业,来到这古代不能秀?不可能滴。
然后现实的打击让程云一度想自己了结自己重开一局。
当年十岁的孩子,凭借着重生的人生经历才艰难的活到十三岁,存够上半年私塾的银钱。
本以为,穿越者文能定国,武能安邦。
能上私塾,接下来的剧情肯定是一落魄夫子喜逢天才弟子,怜其才气,随后倾力教导。
一年秀才,两年举人,三年状元达到人生巅峰,取公主,荣华富贵伴人生。
但是现实深刻的教育程云,懂得了什么叫现实,暗下决定,将来有机会一定要把私塾烧了。
当年程云一个月左右便过了蒙学阶段,接下来用了四个月左右读完秀才要学习的书,以为能引起夫子的注意,谁知道夫子整天围着那些富家公子转。
于是程云找机会吟出三首千古流芳的诗,等着夫子赏识。
等来的却是同窗们的嘲笑,通过这些同窗,程云知道他自己吟出的三首诗的结果,夫子卖了两首得二十银两。
剩下一首给他儿子和私塾扬名。
这时代,一两黄金等于十两银子,一两银子等一千文钱,程云曾经对比得出,一两银子大概值原来世界的五千块左右。
而一两银子可以让城北的一家三口一年吃得饱,至于为什么说一两银子能养活一家三口,是因为这饱是指买不上肉,吃的都是粗粮。
可想而知这世界的生活水平有多低。
结果是夫子的私塾教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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