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二十七章 往事难回味 共君谋一醉_打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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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躲不掉避不开。

  但我毕竟也还是个人,也有着人的情感。

  对于一个真正的朋友,我做不到说办了他就立马去办,我也需要时间,来缓冲下心里的负罪感,愧疚感,纠结,和伤心。

  可是,昨天晚上,大屌却自己主动找到了我。

  自从洪波事件之后一直消失无踪的他,就那么独自一人突然出现了,开着车来到了我的迪厅门口,然后再一个人赤手空拳的走了进来,甚至还一如往常那样,对着简杰、小黑等场子里所有的熟人打招呼、微笑。

  没有人说话,也没有人回应,大家在震惊之余,也都不约而同的给予了大屌应得的尊重和礼遇,就那么眼睁睁看着他熟门熟路的穿过迪厅,走进了我的办公室。

  这些年来,我变得越来越麻木,很少会再动感情。

  但那一天,当大屌推门而进,骤然出现在我跟前的那一刻,猝不及防的我突然就有了一种极为强烈的想要放声痛哭的感觉。

  他站着,我坐着,我们两个一言不发,却又倔强而黯然的彼此对视着,直到很久很久之后,我才勉强从酸涩之极的喉咙里面挤出了两个字:

  喝酒?

  声音出口,这才发现,居然已是哽咽。

  几米开外,大屌的双眼也早已一片血红,他点了点头,嘴角一咧,露出了一丝比哭还难看的笑容,却又赶紧双手一举,在脸上狠狠揉了几把,揉去了满心风霜之后,他大步走到我跟前,就像以前一样,大马金刀的把凳子拉开,一屁股坐下,故作高昂的声调中带着压抑不住的颤抖,说:

  喝酒!

  那一天,我和大屌一直都在喝,喝光了一瓶就让下面的人再去拿一瓶,拿了一瓶又一瓶,一瓶又一瓶

  我们究竟喝了多少酒,我已经完全记不得了;我们又到底说了些什么,也影影绰绰只有了模糊的印象。

  我唯一记得的是,我们谁都没有哭,却又始终都是带着笑容泪流满面。

  最后,我叫来贾义,就用他最喜欢的那把尼泊尔狗头,就在我的办公桌上,我一刀剁掉了大屌左手的四根指头。

  下刀的时候,我发现,纵然是喝了那么多酒之后,自己的手居然连抖都没有抖一下,稳定得就像是一块封冻千年的寒冰。

  而且,淡定的人并不是只有我。

  从头到尾,大屌也连哼都没有哼一句,甚至,当贾义给他包扎止血的时候,他还一如初见那样,抬起右手大大咧咧搂了我一下。

  我突然就想继续再喝,一直喝到酩酊大醉。

  因为,人生最痛苦的不是醉,而是清醒,清醒的知道你自己身处于一个什么样的世界,又正在做着什么样的事。

  我从来就不想做一个坏人,但我却亲手废了我的朋友。

  这就是我的生活,一段没有黑白,没有是非,也容不下感情的可怕生活。

  那天晚上,贾义把大屌送去医院之后,我孤单单一个人坐在办公室里面,继续喝了很久,很久,一直喝到了天色发白。最后,我终于让自己醉了,醉倒之前,我尝到了嘴角淌过的一颗泪,又苦又涩,就像人生

  酒乡路稳宜长至,他处不堪行。

  Ps:这一章本来准备写的详细一点,但写着写着实在是太难受,不知不觉出来的文字就变得压抑了起来。

  人生中,最痛苦的不是醉,而是清醒,既然往事难回味,今夜,唯有共你,不醉无归。如果觉得不错,还请不吝打赏,感谢各位衣食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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